我的學系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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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學群 |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
法政學群
財經法律學類 |
所在校區 |
資料準備中 |
資料準備中 |
學系特色 |
本系以訓練法律專業人才為目標,自本系畢業除熟悉主要法律之內容外,並能掌握解釋與論述的實際操作方法,亦取得司律國家考試之應試資格,不論日後的生涯規劃是就業或繼續深造,均奠定足夠基礎;課程涵蓋國家考試科目及新興法律趨勢並擁有豐富且堅強的師資,另本系部分課程於延平分部(大新館)開課,鄰近司法院及各級法院檢察署。 |
本系成立於2001年,旨在配合及支援台灣新世紀經濟發展所需的財經法律及相關領域的人力資源。專任老師深造背景分屬德、日、英、美及台灣本地,學有專精且皆具有博士學位,各教師授課科目皆與專長吻合,師資結構完整。 |
學科意涵 |
法律學系以培育法律專業與解決紛爭之人才為目標,是一種具有高度實用性的社會科學。透過系列課程養成法律思維、邏輯論證等能力。相關的課程包含傳統的民法、刑法、公法、商事法、國際法等領域,亦有新興的智慧財產權、勞動法令、金融監理等,並結合實務的訓練,以達前述之目標。 |
財經法律學系仍屬法律系的一支,以法律規範作為主要學習對象。但是在課程上,增加財經基礎的經濟學、會計學與財政學;同時著重新興法律領域的國際經貿法、金融法、財稅法、租稅法與智慧財產權法等領域。 |
學習方法 |
![]() 授課老師以課堂講授方式並在教科書及輔助資料的幫助之下,從介紹法規之共通原則及規範內容開始,使學生了解基礎法學知識。 圖解:課堂講授 ![]() 針對實務上個案、現代社會問題或法律爭議的分析與討論,使學生能運用其所學到的理論及基礎,進一步進行法律解釋與適用。 圖解:案例演練 ![]() 透過實習、服務學習及法律服務社等方式,接觸案件當事人及參與實務運作程序,使學生能觀察到法律如何在實際生活中運用,預備好未來進入職場所需能力與特質。 圖解:實務實習 ![]() 透過分組報告方式,鼓勵學生團隊合作,透過小組分工與共同討論模式,讓學生化被動為主動,就特定議題進行探討,以訓練學生透過自我學習、練習獨立思考分析能力、了解團隊合作之重要性,並體驗共同解決問題之經驗。 圖解:團隊學習 |
未上傳圖片 邏輯推演:所有法律課程都非常重視從一個概念或判斷,推移或過渡到另一個概念或判斷的邏輯活動與學習。例如如何從法律保留推演出罪刑法定,如何從罪刑法定推演出禁止類推。 未上傳圖片 團隊學習:部分課程進行分組合作,學習與他人合作的模式。例如課程採用分組報告。 未上傳圖片 個案分析:高年級課程針對實務個案,師生進行討論,培養分析解決問題、溝通協調、團隊合作等能力。除各課程本身依授課內容會進行案例討論外,四年級還有實例演習的必修課(四選二)。 未上傳圖片 比較思考:部分課程進行國內外法律比較,培養語文、認識他國法律制度人文環境等能力。例如在刑法禁止類推的課程中,介紹竊電案在德國帝國法院與日本大審院的判決,以及德、日與我國現在的法律規定。 |
高中階段可以準備的學習方法或方向 |
在高中階段最好的準備方式,你可以試著多閱讀各式題材的長篇小說、散文或社會議題論述,除培養對於文字的理解能力外,也可增進對於邏輯的訓練,如行有餘力時,也可嘗試撰寫長篇的閱後心得、書評等或對於自己有興趣事務的記錄,並試著從流水帳式的書寫,轉變為有邏輯、言之有物的闡述自己的想法或記錄,課餘時間更可多參與各種社會關懷活動,這並非只是為了升學所做,而是透過這些課外活動,讓自己接觸更多元的事物,從而發覺個人興趣與提升視野,這過程中還能建立各種人生技能,且於活動結束後,根據自身的參與,將這些學習到經驗與知識透過反思而加以分析與內化,進而構築成夠完整的自己。 |
邏輯推演:數學、電腦程式應用 |
與相關科系之異同 |
法律系係以修習法律為基礎,基礎課程包含憲法、民法、刑法、商事法及程序法等領域。雖整體教學著重於司法官、律師及司法專業人員等應備之法學知識,惟本系同時開設多元新興法律課程,如商標法、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勞動法及憲法訟訴法等,另亦有法律外文、經濟學及會計學等跨領域課程,提供有興趣的同學自行選修。 |
商管學院的「財務金融系」以數學與商管為基礎,需學習微積分、統計/高統、經濟學、個體/總體經濟學、會計/中會等;課程以金融市場、金融商品、公司理財、保險等商管內容為主。本系雖關注金融財務,但內容以「法律規範」為主,不涉投資理財、風險管理等商業內容。 |
生涯發展容易誤解之處 |
法律學系常被認為生涯的發展僅侷限在司法官、律師、法制人員、政風人員等職務。事實上畢業後的選擇甚廣,除了各類公職特考(調查、移民、關務等)外,還有公證人、地政士、專利師等選擇,另外非營利組織及民間企業也是選項之一,可以從事法務、法令遵循、人事、核保、研究員等職務,在各行各業時常可見法律人的身影。 |
雖然有許多畢業生以司法官、律師或法律相關公職/證照考試作為就業方向。但是本系畢業生還可以選擇在金融保險領域擔任法務或管理工作,例如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人員、銀行授信人員、企業法務/保險業務人員等。 |
學習方法容易誤解之處 |
學習法律重點 |
財經法律學系所開設的主要課程為法律課程以及有關財經領域的專業法律課程,至於財經商管課程則僅有少數基礎課程,並非「半財經商管、半法律」課程。再者,法律強調理解,記憶背誦並非學習法律的主要方法。 |
學習資源或補充說明 |
一、課業輔導:1.強學班 2.讀書會 3.大型會考 4.輔導時間 |
本系與橋頭地院、高雄市法制局、台南市法制處、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南部分公司、高雄及台中多所著名律師事務所簽署實習合作計畫,提供學生實習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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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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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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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選修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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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課程 |
![]() 案例演練課程由教學經驗或實務經驗豐富的教授,藉由實務案例或考題爭點等進行延伸,帶領同學進行討論及演練,課程內容紮實外,也使同學有機會將理論及學說進行統整。 ![]() 校外實習由系上與政府機關、事務所及企業簽屬實習協議,提供同學利用寒暑假或學期間前往實習,使同學有機會前往業界,了解實務的運作,達到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 法律服務藉由華岡法律服務中心對外接案,由 另配合教育部法治教育計畫,透過劇場方式,將法律觀念傳遞給同學。 ![]() 法學外文本系除傳統法學英文外,也開設法律學系外文文獻常用到法學德文及法學日文,提供同學英文以外的外文課程選擇。 |
未上傳圖片 智慧財產權法本課程使同學對於智慧財產權之範圍與分類、各種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之基本概念、原理、規範、構成要件、功能、申請、歸屬、變動、效力、限制、相互關係、侵害之判斷與救濟、智慧財產權之管理與運用、智慧財產權法與競爭法之關係、與智慧財產權相關之國際條約,皆能具備相當程度之瞭解。 未上傳圖片 財稅法導論本課程內容與目的如下:1.培養學生財稅法基礎能力、2.訓練學生正確學習財稅法之方法;3.有效率地教導學生財稅法專業知識;4.學習財稅法基本概念;5.學習財稅法之法理論與實務;6.強化學生對財稅法方法論之學習深度;7.強化學生對財稅法實務問題之學習深度 。 未上傳圖片 國際經濟法本課程透過介紹國際貿易組織(WTO)、國際知識產權之保護和執法 與 反傾銷,補貼和保障措施等國際經濟法的關鍵概念,將理論與現實生活經驗聯繫起來,讓學生認識並理解國際經濟法。 |
完整課程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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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從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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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友生涯 |
![]() 版權:https://famousbooklist.blogspot.com/2016
周俊吉信義企業集團董事⻑,周學⻑常以「該做的事說到做到,各位的⼯作⼈⽣才能⾛得⻑久,⾛得穩健,⾛得⼼安理得。」⼀語,作為勉勵的話語。 1981年創立信義房屋,秉持著「信義立業,⽌於⾄善」的理念,積極落實企業社會責任,1994年成為房仲業第⼀品牌。 ![]() 版權:中華民國法務部官方網站
蔡清祥現任中華民國法務部部長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 法務部常務次長、主任秘書、檢察司司長、副司長 臺灣士林、桃園、基隆、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官 臺灣新北、花蓮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臺灣臺北、新北、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版權:臺灣高等檢察署官方網站
邢泰釗現任臺灣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 法務部政務次長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高雄、屏東、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臺北、士林、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臺灣臺北、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臺灣桃園、彰化地方法院檢察處候補檢察官 ![]() 版權: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許政賢國立政治⼤學法學院院⻑,許師以「以聖賢智慧為鑒,認識⾃我,愛⼰所做,在愛與⼯作中求其平衡,在⼯作中實現利他價值,以外在成就涵養內在快樂,追尋內⼼悅樂之泉源。」⼀語,為未來願景。 1991-2007年為屏東與⾼雄地院法官,2003年取得德國慕尼⿊⼤學法學博⼠,2007年任成功⼤學法律系助理教授,2010年⾄今任國立政治⼤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
![]() 圖解:楊博欽系友 版權:楊博欽本人提供並授權
楊博欽因家中經商有許多接觸法律機會(如契約之簽訂、審閱;行使票據),故求學期間受家人鼓勵而朝向法律就讀。2005年畢業於國立鳳山高中進入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期,發現喜愛活潑百變的民事法,畢業後在老師鼓勵下,進入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論文探討現行保險契約實務有關健康保險遭受濫用之情形。 研究所期間接續通過國家考試取得律師證照及司法官資格,學業結束後,先擔任實習律師,後接受司法官訓練,於2015年完成受訓,目前在橋頭地方法院擔任法官。以上執業過程,深受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以來學習經驗的影響;沒有大學時期法律知識的啟蒙,就不會有現在適用法律裁判案件、為社會貢獻法律專業的自己。 ![]() 圖解:梁志偉系友 版權:梁志偉本人提供並授權
梁志偉高中對社會科學具濃厚興趣,希望從事人際互動及掌握社會脈動的職業,自高雄市立新莊高中畢業選擇就讀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曾參加演辯社,確認將來以法律實務工作為業。畢業後考取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精進學能通過律師考試,2014年1月取得公法學碩士學位,奠定執行律師業務的基礎。 目前在高雄金石國際法律事務所任職律師。深感學生時期社團活動、研究工作以及老師們所傳授運用法律方法,在辦理民、刑、行政訴訟及聲請釋憲等律師業務中,能夠學以致用。迄今最有成就感的,莫過於2016年擔任731高雄氣爆受災戶的代理人,爭取到首件國家賠償的勝訴確定判決,讓所學專業能為社會盡一己之力。 ![]() 圖解:陳怡君系友 版權:陳怡君本人提供並授權
陳怡君於嘉義協同中學推甄申請大學,覺得法律相關系所應有較廣出路並順利進入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大學時,系上老師教學認真多元,將枯燥的法律條文以生動方式教授學生。四年皆持續選修英文課程維持外語能力;並積極參與提升自我的活動,如暑假期間至高雄市法制局實習,以及參與上海交通大學夏令營等。 先後在新光人壽擔任法務專員、合作金庫擔任專員,目前在土銀保險經紀人公司擔任法務暨法遵,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工作期間深感法律邏輯能帶來清晰的思路,並在文字寫作上具有優於他人之精簡及正確能力;所學財經課程則是踏入金融業之基礎能力。就讀財經法律學系,對職場發展確實有相當大的幫助。 |
我的學系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 |
國立高雄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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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能力 |
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2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20%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20%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2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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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理解與表達:能透過語文理解他人想法形成特定概念,且能說明特定想法或因果關係。
15%
問題解決:分析並預判問題的成因與後果,設想出合適的解決方法及使用的工具。
15%
社會覺察與合作:覺察並理解他人的感受或想法,並調整自己的做法,配合他人來完成任務。
10%
說服協商:提出觀點與他人商議或說服他人同意,以積極的態度引導他人,達成共識、目標,或解決困難。
10%
敏銳創造:能覺察特定事件與觀念、理論之間的差異,且能對事物進行拆解、組合、重新詮釋,呈現新穎之處。
10%
邏輯推理:能捕捉事物運作的規律或關聯性,歸納或是推演不同事物的差異或因果關係,並得到特定理解。
10%
數理科學:能選擇適當的科學、數理知識或邏輯來思考問題,依據科學規律正確地推演出答案或排列資訊。
5%
記憶詮釋:能識別、儲存、喚起多項資訊、數字、知識內容,且能以多種方式組合這些訊息間的差異與關聯。
5%
快速知覺與總結:能從散落的資訊中,快速分辨與覺察具有意義的訊息,且能歸納出要點、關聯、架構等概念。
5%
專注力:投入心力在特定訊息及排除外部干擾。
5%
批判思考:運用不同觀點對問題進行理性分析,對問題的解決方法或結論,評估出優缺點、支持、反對的意見。
5%
主動學習:積極尋求新資訊用以掌握問題的前因、後果以及預期影響,並依據各環節選擇適合的學習行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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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質 |
堅毅負責:常常長時間專注投入於特定事物,排除干擾訊息,會對所承諾的事物,會負起責任目標、執行到底,享受追求成就。
25%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5%
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20%
自信肯定:總是相信自己能達成目標,會肯定自身的優勢、長處,面對挫敗能較好的調整情緒。
15%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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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積極:常常主動提出特定見解,樂於付出活力與熱情投入特定問題、活動,引領他人的行動。
30%
親和接納:總是願意關懷他人情緒與感受,樂於接納與照顧他人困擾與情緒,表現和藹友善、易於親近。
30%
深思力行:常常追求事物的條理秩序,審慎確認事物的彼此關係,行事仔細考量後果。
20%
變通開創:常常對多種事物,表達熱情興趣,對於既有事物,進行拆解、重組,給予新的理解與觀點,並且喜愛創造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新事物。
10%
開朗活潑:總是正向樂觀的看待事物的發展,即使事件發展不如預期,也能保持接納、能看見正向價值,常常表現自在、不膽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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